一、为婴儿取好名字
二、提交材料
(一)新生儿母亲办理需提交:
1、新生儿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(双面)
2、 “妇幼保健一卡通”磁卡
(二)非新生儿母亲办理需提交:
1、新生儿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(双面)
2、“妇幼保健一卡通”磁卡
3、母亲亲笔签名的委托书 (委托书在产妇分娩后由产科住院部护士提供)
4、受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(双面)
三、办理程序
1、申领人备好申请材料,取好新生儿姓名到《出生医学证明》办理窗口办理
2、《出生医学证明》办理人员核实申领人申请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,让申领人完善《出生医学证明》首次签发登记表
3、《出生医学证明》办理人员依据首次签发登记表信息进行电脑录入并打印《出生医学证明》
4、申领人核对《出生医学证明》信息准确性
5、《出生医学证明》印章使用人再次核对《出生医学证明》的信息完整性和准确性,确认无误盖章
6、申领人签字领证
四、办理时间及地点
1、办理时间: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:00-12:00 下午2:00-5:30。
2、办理地点:儿保科
五、重要提示
1、《出生医学证明》作为“人生第一证”,非常重要,请妥善保管。
2、《出生医学证明》严禁擅自涂改,涂改无效,且后果自负;严禁盖任何公(私)章。
3、《出生医学证明》 副页由户口登记机关拆切、保管。私自拆切副页后无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