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项目概述
1、项目名称:《出生医学证明》换发
2、办理窗口:各产科执业机构《出生医学证明》办理窗口
3、法定时限:无
4、承诺时限: 资料齐全,立等可取
5、收费标准及依据:不收费
6、服务对象到办事现场次数:1次(资料齐全且无误)
8.窗口电话:028-82720370(市五医院)、028-82723835(区医院)、028-82711527(区保健院);028-68712866(圣母妇产医院)
9.投诉电话:028-82747000
二、设定依据
成都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母婴保健法律证件管理的通知(成卫基妇〔2010〕8号)
三、审批条件
因当事人或签发机构责任导致原《出生医学证明》无效
四、办理方式
办理方式:现场办理
五、申报材料
(一)新生儿母亲办理需提交:
1、新生儿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(双面)
2、 新生儿父母书面申请;不符合户口登记要求,需提供加盖公安机关户口专用章的情况说明
3、原签发机构首次签发记录复印件
(二)非新生儿母亲办理需提交:
1、新生儿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(双面)
2、 新生儿父母书面申请;不符合户口登记要求,需提供加盖公安机关户口专用章的情况说明
3、母亲亲笔签名的委托书
4、受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(双面)
5、原签发机构首次签发记录复印件
六、办理程序
1、申领人备好换发申请材料到原签发机构《出生医学证明》办理窗口办理
2、《出生医学证明》办理人员核实申领人申请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,填写《出生医学证明》换发登记表
3、《出生医学证明》办理人员依据换发申请和原签发记录复印件进行电脑录入并打印《出生医学证明》
4、申领人核对《出生医学证明》信息准确性
5、《出生医学证明》印章使用人再次核对《出生医学证明》的信息完整性和准确性,确认无误盖章
6、申领人签字领证
七、备注
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