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项目概述
1、项目名称:母婴技术考核及考核合格证明
2、办理窗口:区妇幼保健院基层保健科
3、法定时限:无
4、承诺时限:1月
5、收费标准及依据:不收费
6、服务对象到办事现场次数:2次
8.窗口电话:028-82716077
9.投诉电话:028-82747000
二、设定依据
1、《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》第十条
2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》第三十三条
3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》第三十五条
三、审批条件
所在单位具有《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证》,医师具有医师资格证、执业医师证(镇街道可为执业助理医师);护士需具有护士执业证。
四、办理方式
办理方式:现场办理
五、申报材料
1、医师需提供医师资格证、执业医师证和职称证复印件(需复印执业范围);
2、护士需护士执业证复印件(需复印有效期时间)
3、《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合格证》(有效期内)复印件(新入不需要)。
六、办理程序
1、收集资料
2、送市卫计委,参加市卫计委组织的考核考试
3、从市卫计委领取合格证
4、发放各单位
七、备注
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