母婴技术考核及考核合格证明办事指南
点击量:次    更新时间:2018-02-28

一、项目概述

1、项目名称:母婴技术考核及考核合格证明

2、办理窗口:区妇幼保健院基层保健科

3、法定时限:无

4、承诺时限:1月

5、收费标准及依据:不收费

6、服务对象到办事现场次数:2次

8.窗口电话:028-82716077

9.投诉电话:028-82747000

二、设定依据

1、《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》第十条

2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》第三十三条

3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》第三十五条

三、审批条件

所在单位具有《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证》,医师具有医师资格证、执业医师证(镇街道可为执业助理医师);护士需具有护士执业证。

四、办理方式

办理方式:现场办理

五、申报材料

1、医师需提供医师资格证、执业医师证和职称证复印件(需复印执业范围);

2、护士需护士执业证复印件(需复印有效期时间)

3、《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合格证》(有效期内)复印件(新入不需要)。

六、办理程序

1、收集资料

2、送市卫计委,参加市卫计委组织的考核考试

3、从市卫计委领取合格证

4、发放各单位

七、备注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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